为加强进口货物的防疫工作,特区政府提醒码头和供应商业界等进一步加强货物抵澳后的消毒工作,尤其注意经高风险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减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经海运货物输入的风险。
海事及水务局联同海关、市政署、卫生局、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与码头及供应商业界召开会议,提醒业界须按照卫生局的指引,提高工作期间的安全防护意识,处理货物的各项环节期间均应彻底消毒,卫生当局也会按实际情况,适时评估和调整码头工作人员接受核酸检测的频率。
会上政府代表详细介绍了货物消毒工作,其中市政署会持续对须检疫的食品进行检疫及抽检,期间有关食品须作留置待检,当样本通过检测方可放行。倘样本检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涉事食品会作销毁,而同一集装箱内的其他食品,则须作外包装取样检测,无异常情况下再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放行。对于同一集装箱内的其他货物,按防疫需要须全面彻底消毒便可放行。
另外亦说明了由疫情高发区进口货物外包装消毒建议的防疫指引,强调当货物抵澳时,码头工作人员需按防疫指引的要求全流程地进行消毒。例如集装箱的高频接触位置和每板货物的外包装(一般为保鲜膜层)6 个表面,静置30分钟或达到消毒作用时间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并在外包装上贴上“此层包装已消毒”字句、货船公司名称的标识、日期时间及舱单资料。有关的工作人员应配戴全套的防护用品,以防止受到感染,并遵守海关有关监管消毒工作的要求,而海关人员亦会进行抽查和跟进相关的监管工作。批发商等取货人也需在拆卸首层外包装后,再进一步对货物的外包装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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