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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二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二零二二年度医疗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本年度医疗券的发放规则与去年相同,向每位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发放六百澳门元补贴,使用期限由二零二二年五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为期两年,总补贴金额估算为四亿三千二百六十六万五千澳门元。凡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三十日前持有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均为计划受益人,居民就诊时持身份证即可直接使用电子医疗券。同时,居民可把医疗券全部或部分移转予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子女。

一如以往,医疗券只可用于已加入计划的医疗人员所提供的服务,不适用于获澳门特区政府资助的医疗人员。获许可加入计划的医疗人员须在其营业地点张贴专用标贴。

近年透过电子方式发放医疗券,起到有效的监察作用,违规情况亦有所减少。市民和医疗人员必须正当使用医疗券,对于伪造医疗记录以骗取医疗券金额的情况,卫生局将会依法追究及处罚。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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