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务局提醒,如车主计划在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征收期间取消车辆注册,并盼局方于3月31日或之前移走相关车辆,须最迟于3月18日(周五)前往局方服务专区提出相关申请,并按时把车辆停泊在预约地点。4月1日起上述已取消注册的车辆一经发现在公共道路或公共地方可被检控,以及被征收倘有的存车费(逐日计)和移车费。
倘车主继续使用车辆,须于3月31日或之前缴纳“行车税”。截至3月17日(周四)上午9时,尚有6万多台车辆未缴纳税款,已缴纳的17万2千部车辆中,近六成透过网上缴纳。
局方建议车主优先选用网上缴纳“行车税”,包括透过局方电子缴费网页 https://epay.dsat.gov.mo 、“交通资讯站”App、“巴士报站”App或“一户通”App。有关“行车税”的详情可浏览局方网页(附图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