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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凌晨零时起由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人士医观缩短至14天 非澳门居民由外国入境澳门的限制措施维持不变

第145/A/SS/2022号公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作出第145/A/SS/2022号公告,自2022年3月28日凌晨零时起:

1.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入境的人士,须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后14天,并须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日起再接受7天严格自我健康管理。有关措施适用于由上述地方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并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

2.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到中国内地完成隔离医学观察不足7天者,只可经陆路口岸入境并须再接受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 严格自我健康管理期间,健康码会转为黄码以及不得经澳门特别行政区往中国内地,且须在自我健康管理的第1、2、4、7天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遵守其他防疫措施。若在指定日期不接受检测,健康码会被锁定为红码直至取得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应变协调中心强调,新规定生效后,现行登机核酸检测要求不变,非澳门居民入境限制措施也不变。而按现行规定,非澳门居民由外国直接入境,或无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由外国或台湾地区入境,均需符合公共利益才可获批入境;若无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由中国内地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亦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经申请后才可入境,详情请参阅抗疫专页:《外国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请手续(由内地入境)》、《外国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请手续(由香港入境) 》、《逗留香港外国人豁免防疫入境限制申请手续问题集 》。注意事项 :

1. 开始严格自我健康管理(即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天为第一天须进行核酸检测,例如:4月1日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则于4月1 日、2日、4日及7日接受核酸检测。

2. 相关人士可自行预约核酸检测的地点 :

  1. 常规核酸检测站(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或
  2. 在免费核酸检测连结预约核酸检测(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

3. 若在指定日期不接受检测而健康码会被锁定为红码时,则只可前往仁伯爵综合医院核酸站进行核检,并须自行准备交通工具。

4. 「自我健康管理的注意事项」指引可于以下连结或抗疫专页上下载 :

https://www.ssm.gov.mo/docs/17517/17517_5fb24794f32247cdb664ed5c2a798453_0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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