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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消费》公布澳深智能手表试验报告 转载深合区购买商办楼盘风险提示

第343期《澳门消费》已出版

新出版的第343期《澳门消费》公布澳深两地15款智能手表比较试验报告,转载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出一则购买商业办公楼盘项目重大风险提示,继续介绍第9/2021号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预缴式合同的规定。

2样本各不符标签及信息安全要求

澳门及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合作比较试验两地15款不同品牌智能手表的标签标识、材料安全、信息安全、性能及感官5个项目,样本售价由约1,000澳门元至约3,600澳门元不等。

试验结果有1款样本的标签只标识“有害物质标识”,不符内地《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必须具备4项标识的规定,另外有1款样本因同一个验证码可以重复使用,不能通过信息安全鉴别机制测试安全标准的要求。

科学分析提供更好消费选择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选购智能手表可以参考是次试验的科学分析,结合防水、续航时间、计步准确性与心率脉搏的性能及感官试验结果,以及报告的总评分,作出适合个人需求的选择。

慎防15点风险免招损失

为促进深合区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置业入士的合法权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办楼盘项目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前发出购买商业办公楼盘项目15点重大风险提示,提醒购买房产人士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实地瞭解房地产项目。

随着横琴粤澳深合区建设稳步推进,到内地置业的澳门居民愈来愈多,为提高有意购买内地商办楼盘人士的风险意识,避免造成损失,今期《澳门消费》转载该15点重大风险提示。

《消保法》保障预缴式消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以预缴式消费的权利,赋予消费者享有7日自由解除合同等权利,在交易前经营者须向消费者提供其认别资料及履行合同计划等15项必要及9项倘有的资讯,并须以书面的预缴式合同进行交易。

《消保法》订定预缴式合同的形式要件,经营者须向消费者提供履行预缴式合同的凭证,例如美容疗程的使用凭证,《澳门消费》作出详细介绍。

中学生四格漫画比赛章程

消委会举办“齐来认识消保法、消费维权有妙法”四格漫画比赛,欢迎本澳中学生踊跃参加,截止报名及递交作品日期至6月17日,《澳门消费》刊载该比赛章程。

消费者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及微信(WeChat)帐号浏览新一期《澳门消费》获得更多维权资讯,亦可亲临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或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办事处,以及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澳门消费》。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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