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为支持残疾人士就业及保障他们获取最基本的工资权益,于2020年11月1日推出《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行政法规。根据规定,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接受前一季度的收入补贴申请,符合资格的残疾雇员可于2022年4月1日至30日向劳工事务局申请2022年第一季的工作收入补贴。
法规生效后申请槪况
劳工事务局负责审批有关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法规生效至今(2021年12月底),劳工事务局已接收五个季度的申请,累计收到65份申请,其中62个个案符合发放津贴的要求获发津贴,申请人主要从事保安及清洁服务业、制造业、美容业、零售业及社会福利等行业。
申请资格及注意事项
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有效的残疾评估登记证的本地雇员,如按月累计工作总时数少于128小时,且当月工作收入少于《雇员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每小时最低工资金额32澳门元乘以当月实际提供工作时数而计算的金额;又或符合按月累计工作总时数等于或多于128小时,且当月工作收入少于《雇员的最低工资》规定的每月最低工资金额6,656澳门元,均可作出申请。符合资格的市民申请有关补贴时,除需递交由残疾雇员和雇主填妥并签署之申请表格外,亦需一并将澳门身份证副本、残疾评估登记证副本及载有银行帐号及持有人资料的存折或月结单版面的副本(仅限首次申请或更新时递交)等申请所需文件,递交至劳工事务局各办事处。
索取申请表地点
市民如需索取申请表格,除可登入劳工事务局《残疾雇员工作收入补贴计划》专题网页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isability_income_subsidy.html下载外,亦可在劳工事务局各办事处、社会工作局各办事处及社会保障基金索取有关补贴的申请表格。如对上述计划的申请有任何疑问,可浏览上述网页了解或致电28700277及66329329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