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4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阳光河畔小区、学府新城10号楼、清华新城5、12号楼、幸福家园3、4、8号楼;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马桥子街道凯悦公寓B座;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石滩乡石金村小泉屋组。
自2022年4月4日凌晨1时起,所有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河北省保定市,邯郸市;江苏省宿迁市,镇江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安徽省蚌埠市;湖北省随州市;海南省三亚市。
另外,自2022年4月4日凌晨1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遵守的相关防疫措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社区塘晏村7巷5号,珠海市香州区梅华东路、凤凰河排洪渠以南,洲山路以西,兴华南路以北,云栖街以东,兴华北路以北,兴业路以东(包括兴业路118号及兴华路117号);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三十里堡街道绿景园小区187号楼、海青岛街道港顺大街42号,普兰店区丰荣街道体育路6号;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龙水社区服务中心南龙湾庄自然村、焦格庄自然村;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王屯乡习村、后董村、后南孟村、前南孟村,郇封镇陈村、大位村、大文案村,产业集聚区云翔纺织厂,城关镇顺城关村。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 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注: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表格,可进入以下连结查阅最新资讯: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与此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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