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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凌晨1时起新增及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第180/A/SS/2022号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7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的理想家园小区、宝祥名苑小区3号楼、汤原镇西凤鸣村,牡丹江市爱民区的文化社区、明月社区、地明安居社区、建卫社区、兴平社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香榭园26号楼1门;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安海镇安平社区;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的水东街道西湖西路28号底商01至03号商铺、坡心镇新河村委会羊甘昌村二组51号,高新区七径镇山岚村委会上山岚村2号。

自2022年4月7日凌晨1时起,所有离开以下地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应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江西省盐城市。

另外,自2022年4月7日凌晨1时起,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遵守的相关防疫措施:山东省威海市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新苑小区三期2栋;江苏省南京市;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石狮市、洛江区万安街道吉源小区、德化县龙浔镇丁溪村,漳州市龙文区碧湖街道翰苑颐园,厦门市;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久寿社区中心路一段49号;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山湖区、常平镇;陕西省铜川市。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1.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2.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3.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4.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1.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2.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 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注: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表格,可进入以下连结查阅最新资讯: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与此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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