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第14条的规定,自2022年4月14日凌晨1时起,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的金涵乡濂坑村、七都镇黄厝村、七都镇浦源社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的人和镇穗和东大街12号205-208迪鹿酒吧、黄石街道黄石东路488号江夏灯饰建材城,越秀区桂花岗四街的10号之一、之二、9号之二、11号之二,增城区的东坑二横路5-17单号、19~21号、民营西二路5号、新塘镇的卫山北二路56-70双号、卫山北三路55号、57-68号、70-72号、卫山东一路11号、广深大道中107-115单号、卫山东二路10、12号。
自2022年4月14日凌晨1时起,曾经到过以下区域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而所有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其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在开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的合辉大酒店(榄核镇镇南路188号)、文记大排檔(榄核镇榄北路179号)、万安村平安街40号、大坳村大中街2号、合安街3号;增城区的新塘镇东至卫山东二路,西至卫山西路,南至卫山北二路,北至广深大道中、东至富群路,西至合群路,北至东坑北横路,南至东坑三横路、东至民营西二路,南至永和河,西至顺欣广场,北至民营大道西。
自2022年4月14日凌晨1时起,取消所有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的措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的九洲大道西 2029号铂尔曼酒店、富华里北街、白石路、白合街的围合区域,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高埗段86号百茂物流园;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翟王镇;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新城华府小区1号楼;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西城街道富河社区赛汗小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天润花园2栋。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目前本澳有关以下地点的防疫措施包括:
- 离开相关地点21天内留意自身健康状况,出现任何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人士须立即就医及接受核酸检测;
- 离开相关地点14天内的入境人士和已入境人士,留意自身健康状况,期间健康码不变黄色,但应主动按第1、4、7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入境人士,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
- 曾经到过相关地点的已入境人士,亦须在澳门健康码上如实作出相应申报及接受相应的防疫措施,要求如下:
- 健康码将变为黄码及须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按第1、2、4、7、12天的时序接受核酸检测;
- 须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至离开当地后14天,但最短不少于7天(请立即透过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或致电:+853 28700800以便安排医学观察)。
注: 免费核酸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以自费方式接受核酸检测,亦须在上述连结中作出登记才能按时解除黄码锁定。
澳门特区采取和中国内地特定区域有关的防疫措施表格,可进入以下连结查阅最新资讯:https://www.ssm.gov.mo/apps1/gcs/medobs/ch 。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做好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与此同时,因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故现阶段应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而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初种系列及加强剂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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