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鉴于电子烟损害健康,尤其对孕妇、儿童和青少年造成危害,而电子烟亦令非吸烟者接触到尼古丁及其他有害的化学物质,为防患于未然,特区政府制定《修改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法案。 法案禁止制造、分销、销售、进口和出口电子烟,包括禁止携带该等产品出境和入境澳门,违法者将被科处澳门元四千元罚款,倘属私人实体,将被科处澳门元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