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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进一步放宽外雇和外雇家属入境限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按照本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考虑到社会需要,特区政府将进一步放宽所有国籍外地雇员进入本澳的入境限制,措施同时惠及专业外地雇员家属。

适用对象包括,以下类别、并根据第64/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一款规定禁止入境的3类人士,即:第1类:持有有效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人士或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人士;第2类:持有由劳工事务局发出的专业雇员聘用许可及治安警察局初审通过的申请表回执之人士;第3类:已获批逗留特别许可的专业外地雇员家属。

上述3类人,根据不同的入境口岸实施不同的措施,包括:

第一,经中国内地入境本澳,毋须向卫生当局预先作出申请,即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此措施将于6月13日零时起实施;

第二,经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外国入境,外雇须由雇主向卫生局作出申请,专业外雇随行家属须由专业外雇申请,无名额限制。但外雇、准外雇及12岁或以上的随行家属必须已完成疫苗接种程序,雇主须承诺在雇员或准雇员不能支付医学观察酒店和医疗费用时支付有关费用。有关详情将于6月17日公布,6月24日开始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