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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决定暂时关闭公共部门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传播,《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下称《公报》)今(19)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在2022年6月20日及21日期间内关闭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部门。

为配合全民核酸检测,减少人员不必要的流动,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风险,《公报》于今(19)日颁布第99/2022号行政长官批示,规定在2022年6月20日及21日的期间内,关闭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公共部门,但提供紧急及必需服务的部门除外。另外,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共部门的领导因应支援防疫或其他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因而安排公共行政工作人员上班或提供服务。上述行政长官批示自2022年6月20日起生效。

为落实上述行政长官批示,行政公职局向所有公共部门发出公函,说明上述批示的规定,促请需提供紧急及必需服务而未关闭的公共部门领导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有关部门正常运作。

此外,公函亦提醒因部门关闭而获免除上班或提供服务的公务人员履行应有义务。市民如非必要不外出,应留在家中,以减低病毒传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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