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家海关总署6月23日公布,从注册号为1141的印度水产品生产企业进口的冷冻水产品包装样本上,检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市政署即时对涉事企业的产品采取追溯、排查;同时,要求本地商户即时封存来自涉事企业的货品,并再抽取样本进行复查复检,结果未见异常。同时,市政署即日起暂缓涉事企业的产品入口申请。
自2020年7月起,市政署曾多次抽取从印度进口的冷冻水产品及其内外包装样本进行核酸筛查,皆未有发现新冠病毒。最近三个月,市政署亦按照防疫措施,对来自上述国家的产品进行消毒、抽检,检疫合格方可进入本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