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职局第1/2022号公开招标的《请求解释之申请》递交限期定于2022年7月7日下午5时30分,递交方式与招标方案第4.2点列明相同。行政公职局将于2022年7月14日下午5时30分前,根据招标方案第4.3点指定的方式公布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