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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完成对澳门特区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报告的审议

澳门特区就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关规定的第二次报告 接受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

7月13日至15日,澳门特区政府透过线上方式,就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关规定的第二次报告接受了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代表团由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担任团长,其他成员包括保安司司长办公室、新闻局、法务局、劳工事务局、卫生局及社会工作局的代表。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在审议时作引介发言,介绍了中国在澳门特区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以及澳门特区接受委员会审议的有关安排。

张永春在开场发言中向委员会简要介绍了澳门特区自2013年接受首次审议以来的人权及社会发展状况。代表团随后与委员会就涉及《公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回答了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表达了特区政府的立场。委员会主席对与澳门代表团的积极和建设性对话表示赞赏。

特区政府相信,相关审议将有助于委员会更好了解澳门自回归以来在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区政府将一如既往继续推行保障人权的各项措施,致力依据《澳门基本法》落实《公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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