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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可申报豁免全民核检 当局正加紧构建网上申报平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符合条件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可申报豁免全民核酸检测,豁免对象的准则,必须同时满足下列第(一)、(二)及(三)所述条件:

(一)基本条件:第一类(高龄长者)-在1942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的在澳人士(包括澳门居民及非澳门居民,年龄界定以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出生日期为准);第二类(残疾人士)-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的有效残疾评估登记证的残疾人士;

(二)不良于行:指必须依靠别人全程搀扶,又或在别人全程协助使用行动辅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家出行;

(三)需要别人照顾:在饮食、穿衣、洗澡、如厕及/或转移身体等生活起居活动方面,依靠别人提供协助。

相关的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1. 符合所有条件的豁免对象,必须由其照顾者透过“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豁免全民核检网上申报连结”代为申报。倘申报资料齐备,将会即时获发成功申报回条,申报人(即照顾者)须将有关回条截图为凭证;

2. 申报人必须声明有关人士因不良于行须长期居家并由他人照顾,并符合豁免接受全民核酸检测的所有条件;申报人须同时声明知悉在行政长官命令采取的“相对静止”措施期间,上述人士应留在现居所不外出;

3. 申报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否则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申报人在全民核酸检测站完成检测后,可凭上述第1点所述的截图,以及豁免对象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和健康码截图,代豁免对象领取特区政府派发的相关物资。

应变协调中心指出,相关部门正按照有关的豁免对象准则,构建网上申报平台,并会在稍后透过新闻稿公布具体的网站及连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