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暂收到逾3,000份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申请豁免参与第11至13轮全民核酸检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根据社会工作局资料,为关顾不良于行、须长期居家并需别人照顾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特区政府决定豁免符合特定条件的上述人士接受第11至第13轮的全民核酸检测。截至今(18)日下午4时,共收到3,236份相关申请,其中,已向2,486位长者、627位残疾人士发出成功申报凭条,另有123位高龄长者申请资料待确认。

可获豁免参与第11至13轮全民核酸检测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必须属于不良于行及需要别人照顾。前者须在1942年12月31日或之前出生, 而后者则须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的有效残疾评估登记证。按照上述的规定,行动自如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必须接受全民核酸检测。而澳门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士,亦不获豁免。

此外,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申报豁免全民核酸检测,必须由其照顾者提出申报,主要原因是考虑到上述人士不良于行,长期居家并由照顾者提供照顾,因此,倘其照顾者本身接受全民核酸检测的结果呈阴性,可反映他们受到病毒感染的机会相对不高。相反,倘其照顾者本身接受全民核酸检测的结果呈阳性,有关部门则可按其照顾者与他们的连带关系,及时跟进有关情况。至于符合豁免要件但无照顾者代为申报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绝大部份属于现行社会服务单位,尤其家居照护服务的使用者,有关单位在获得他们同意后,将为他们作出申报并代领特区政府在全民核酸检测中派发的物资。

最后,特区政府提醒申报人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否则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成功申报豁免参与三轮全民核酸检测的高龄长者及残疾人士,在7月18日至7月23日期间,每天仍须进行一次自我快速抗原检测,并将结果拍照记录并上传至“快速抗原检测结果申报平台”。倘若检测结果呈阳性,应尽快召唤消防救护车接往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测。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