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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方式处理规划范围内不同属性建筑物


目前,除路环码头外,占用路环旧市区船人街西侧沿岸的35个建筑物属性较为复杂,包括由港务局批出的"水位纸"、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的临时占用准照、登记在1991年木屋名册上的木屋及无任何纪录的僭建物等。按照顾问公司在"路环旧市区船人街西侧重整规划研究"所提出的构想,政府可透过重整的机会,站在公众利益立场及保留渔村风貌的前提下,针对范围内不同属性的建筑物,以原使用者优先为原则,以扶助文创产业及路环传统产业为目标,处理棚屋使用者的搬迁及安置问题。 棚屋使用人可迁离或继续租用 根据"研究"的初步构思,9间在1991年木屋名册所纪录木屋的居民,可选择继续租用原址,也可选择不再租用,如经审核并符合现行相关法例的安置要件者,政府相关部门将按照木屋安置工作的既定程序进行处理及提供协助。 针对11个持有俗称"水位纸"(即由港务局发出海事管辖范围内的临时占用准照)及10个由土地工务运输局发出临时占用准照的建筑,要依照政府未来对棚屋区的规划,选择是否进入评分机制转为租用棚屋,或者选择迁出。此外,对於其馀5间没有任何合法纪录的僭建物,政府将按现行法例处理。 订立租约建评分制度优化管理 "研究"亦建议,政府应以主导者的角色实施计划及进行后期管理,以保证计划进度及质素,确保船人街西侧可开放予公众使用。在处理好棚屋属性的问题后,政府会订立棚屋租约合同条款,引入评分机制,设立评分委员会,针对不同情况及条件,对租用原址的木屋住户、继续租用棚屋的原使用者,以及新引入的经营者进行管理,务求提供开放的使用权及营运权予公众,藉此有系统地维持本区传统文化,并有序引入文化创意商业活动,以达到持续发展及真正的活化。 评分工作将由评分委员会负责,其中一个目的是掌握所引入的文化创意产业之质量,初步建议评分委员会由文化局作为主导单位,连同其他部门作为辅助,引入文化界人士及路环居民,以保证评分工作的质素。 有关处理现存棚屋的方式及引入评分制度等构想主要是由顾问公司所提出,政府会以开放的态度,进一步收集各方意见及取得社会共识,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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