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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并无租借单位予科技大学


为配合本地大专院校的发展,过往特区政府有租借单位予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旅游学院使用,但并无任何单位租借予科技大学。目前,政府租借予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旅游学院之单位合共有160个,租予澳门大学的92个单位将於2013年10月4日收回,租予旅游学院的46个及理工学院的22个单位会於2012年7月31日收回。 财政局於3月份回覆高天赐议员就政府房屋提出之质询时,当中有述及分配予联合国人员使用的33个单位,为根据第37/92号国令第7条透过澳门基金会作出分配,财政局已计划於2012年12月31日收回有关单位。 截至本年6月13日,由财政局管理的政府房屋合共939个,除按第135/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将於本月推出的160个公务员宿舍单位会预留出租予公务员外,其馀368个已分配予公务员租住,280个拨归公共部门使用,86个借予本澳非牟利团体,40个预留给外聘人员、翻译人员及其他用途,5个由非公务员租用。 其中,86个借予本澳非牟利团体的单位主要是无偿借予在本澳注册的慈善团体、专业协会、学术组织、社团等非牟利机构作会址用途,当中并无任何单位由个人占用。 5个由非公务员租用的单位之租户主要为1984年、2001年受政府迁拆影响而须由政府安排住所之居民,以及已在该址居住逾二十多年且为公务员家属之人士,政府主要是基於人道考虑特容许该等住户租住,直至条件许可时便会收回单位。 另外,位於美副将大马路及连胜马路交界由财政局负责管理之十二幢别墅型两层高楼房,现时仍有六户租客居住,基於其楼龄已超过五十年,财政局计划收回单位,同时考虑到相关租客多为长者,每天生活作息均需上下楼梯会较为吃力,为改善租客之居住质素,因此将陆续安排调迁到居住条件较佳的单位,目前正安排两户入住高地乌街嘉华阁及水坑尾街银辉大厦。有关地段只会作为政府的土地储备,并无任何计划考虑将该地段交由发展商作私人发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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