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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供应公共服务收费制度》行政法规今起生效


第25/2022号行政法规《电力供应公共服务收费制度》今日起正式生效,藉此完善电力供应公共服务收费制度,以及新增运输工具充电收费。其中,引入运输工具充电收费是为更合理运用公共资源,落实“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推动本澳电动车市场可持续发展。

收费制度及价格已综合分析本地实际情况和邻近地区经验,按一般电动车与汽油车比较,不论公共充电或一般充电,相关电费均比汽油费用便宜(详见附表)。与邻近地区比较,由于公共及私人企业参与度,以及营运模式的商业化及服务多样性等均存在较大差异,加上市场规模等因素,目前较难客观地对充电收费水平作直接比较。但按参考数据,本澳充电费用综合停车场泊车费用计算,低于香港每公里成本区间的中间位置。同时,是次充电收费设置不同功率级别和时段收费,主要鼓励市民多使用慢充设备,以及尽量于非繁忙时间充电,引导社会节约用电及减碳。根据收费生效首日数据显示,慢充使用量显着增加,今年下半年亦增加更多慢充充电位。

特区政府正分阶段增加公共充电车位,现时已完成在公共地方设置的轻型汽车充电位增至403个,并因应停车场的剩余电力,今年第三季将增至超过700个,至今年底将增至超过2000个,另42个可停泊电单车的公共停车场均会设置相关充电设施,上述增设充电位工作无需开展道路工程,相关管理部门会按实际需求对外开放有关充电位。此外,环境保护局正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更新《私人楼宇停车场加装电动车充电设施申请指引》,以冀提升私人充电车位申请的审批效率,进一步完善推广电动车的相关配套。

在充电设备的软硬件设施方面,环保局一直与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紧密沟通并完善相关设备,澳电已在充电位范围内设置24小时查询电话(2833 9922)的标示,可就充电设施软硬件运作问题提供支援服务。在是次收费生效前,已要求澳电对收费系统进行压力测试,环保局将督促澳电继续优化服务和做好设备维护。

有关《电力供应公共服务收费制度》行政法规及电动车充电收费的详情可参阅环保局网页相关专页(https://www.dspa.gov.mo/hot_detail.aspx?a_id=16587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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