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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的士驾驶员造成负面影响的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的士驾驶员造成负面影响的补贴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为减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本澳经济持续造成的影响,特区政府于本年六月十九日公布推出新一轮抗疫援助措施,当中包括对轻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支援措施。经听取社会意见,已推出包括针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的援助款项计划。为落实向的士驾驶员提供合适援助,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以缓减从业员的经济压力。

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期间持有或曾经持有由交通事务局发出的有效的士驾驶员证,且在该期间累计从业时数满三十五小时的的士驾驶员,发放澳门元一万二千元的燃油及能源补贴。

二、法规规定不可兼收,如受益人同时符合条件收取第33/2022号行政法规《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任一类别的援助款项,则只能获发扣除援助款项后的差额。

三、补贴以银行转帐或结算单的方式发放。如受益人以虚假声明、提供不正确或不实资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获发放补贴,须返还不当收取的补贴款项及承担倘有的法律责任。交通事务局及财政局具职权核实受益人的资格及相关资料,以及处理补贴款项的支付及返还。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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