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发展基金于8月9日至10月7日期间接受“第十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申请,提供最多8个资助名额,支持业界开展时装设计样版及宣传品制作。
“第十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鼓励本澳时装设计研发创新,推动时装设计师制订可行及完善的营销规划,促进业界开展商业活动或参与海内外时装展销活动,提升业界知名度及市场竞争力,持续推进澳门时装设计行业发展。
申请人须为年满18岁的澳门居民,以个人或组合形式提出申请,组合人数最多为二人。甄选程序分为初选及复选两个阶段。初选阶段,申请人须提交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时装作品设计图,由基金“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项目的创意及原创性、品质、整体视觉效果、市场潜力、参展及营销计划可行性及完善度、计划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准则,甄选出不多于15个项目进入复选。
进入复选之申请人须于指定时间内,按初选设计图制作一款时装样版。申请人须出席复选会议,向评审介绍由自选模特儿展示的样版作品,并回答提问。完成复选评审展示后,基金以实报实销方式,对“复选展示作品”样版制作及展示费作出补贴,上限为一万三千澳门元。
评审按复选展示作品的选料及手工、作品的实际效果,并结合初选的评审准则,选出最多8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期上限为12个月,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上限为18万澳门元。资助范围包括样版制作费(起版费及物料费)、获选作品的宣传品制作费、参展费用、样版及宣传品的运输费。
受益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核数报告(由受益人承担开支),倘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实际样版制作数量少于申请时的款式数量,基金将按机制扣减资助金额。
有意申请者可透过基金网页(www.fdc.gov.mo)下载申请表格,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查询。
为详细介绍“第十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的申请事宜,文化发展基金将于8月12日下午3时举行线上讲解会及解答申请人问题,有兴趣人士请于8月11日下午1时前,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向基金报名,基金将于稍后提供登录链结,供参与人士于当天进入讲解会线上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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