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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完成涉及文化局一名领导人员滥用职权案的续后调查工作


廉政公署完成关於文化局一名领导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续后调查工作,并於日前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廉署经深入调查,再发现嫌犯在一项外判工程及两个政府租赁项目中涉嫌滥用职权,而该局一名高级技术员亦涉嫌触犯违反保密罪。
廉政公署於2011年3月31日将一宗涉及文化局一名领导人员滥用职权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其后继续跟进有关的调查工作,期间再揭发嫌犯涉嫌在一项电力和监控设施设置工程,以及两项政府租赁项目中滥用职权。此外,涉案人亦涉嫌触犯《财产申报》法律第28条之财产来源不明罪及《刑法典》第323条之虚假声明罪。 在调查期间,廉政公署亦发现文化局一名高级技术员涉嫌违反公职人员的保密义务及《刑法典》第348条之违反保密罪。该名人员在明知泄密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失,以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向参与投标的某公司人员泄露在担任职务时所知悉的其他竞投公司的投标报价资料,使该公司可以针对竞争对手的报价进行投标计价。 廉政公署已将情况通报文化局,要求局方对涉案人的违纪行为依法提起纪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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