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下称“援助计划”)详细查询系统将于明(12)日上午9时启用,以方便居民查询。援助款项将于2022年8月17日起以银行转帐及邮寄支票方式分批发放。
《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雇员、自由职业者及商号经营者造成负面影响的援助款项计划》详细查询系统
推出详细查询系统 多途径查询便利市民
为方便居民查询,财政局已于8月1日推出援助计划专页(https://info.dsf.gov.mo)及雇员简易查询系统,详细查询系统将于明(12)日上午9时启用。
居民可登入援助计划专页、使用Macau Tax移动应用程式,又或透过财政局自助服务机,详细查询其受益状况、援助款项金额及计算方式、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以及不合资格的原因等资讯。
详细查询分个人及商号经营者两种。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需输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及出生日期,而商号经营者则需输入纳税人编号或商业及动产登记局登记编号,以及纳税人名下任一营业场所登记编号。
如属 “符合资格” 人士,系统会列明其援助款项的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如发放方式显示为 “自动转帐”,援助款项会存入其已登记收取现金分享的银行帐户内。
如发放方式显示为 “邮寄支票”,则未登记银行转帐的雇员及特定行业自由职业者,支票会按其在身份证明局登记的地址寄送;商号经营者及属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的自由职业者,支票会按其在财政局登记的地址寄送。
不合资格人士可提出申请或申诉
如属 “不合资格” 人士,系统会列明其不合资格的原因。
如果雇主没有在2022年1月15日或之前为于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任职的雇员登记入职,又或没有在2022年6月17日或之前申报雇员2020年或2021年度的工作收入,雇员可透过申请,证明其于该期间内确实存在雇佣关系且符合有关工作收入方面的规定,经财政局核实其资料及资格后,可获发放雇员援助款项。
上述申请须附同支付报酬的银行转帐纪录或票据,并附同尤其是劳动合同、支付报酬单据、出勤纪录资料或社会保障基金供款纪录等其他证据。
此外,于2022年1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开始处于非自愿失业状况的本澳居民,透过申请及提交有关失业状况的证明,经财政局核实其资料及资格后,亦可获发放雇员援助款项。
上述申请最迟须于2022年8月29日向财政局提交。
如对查询结果有其他异议,亦可于系统下载申诉书,填妥之后附同相关证明文件亲临财政局提交。
如有疑问,居民可浏览援助计划专页,又或致电税务咨询热线2833 6886查询,亦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南湾财政局大楼、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财政局服务站点,查询或索取上述申请书及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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