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021号法律《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将于2022年8月17日起正式实施。针对处理非法工程,法律加大了罚款金额以加强打击力度。其中,进行非法工程,违法人可被科处罚款,罚款金额自然人由澳门元五千元至一百万元不等(法人更高至二百万元);科处罚款不免除违法人拆除有关非法工程,倘违法人不遵守当局发出的拆卸令,尚可被科处罚款,金额由澳门元五千元至五十万元不等。
特区政府强调,减少非法工程最重要是居民守法及配合,呼吁居民顾己及人切勿僭建,共同维护楼宇安全及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
配合清拆僭建罚款减免
为回应社会对加强打击非法工程力度及提升阻吓力的要求,《都市建筑法律制度》在处理非法工程的手段方面,除提升对进行非法工程的罚款金额外,也新增了对不遵守拆卸令科处罚款的规定。
进行非法工程方面:工程所有人及负责施工的实体进行非法工程,土地工务局会针对违法行为提起程序,新法对相关罚款金额有大幅提升,由过去的一千元至二万元,视违法行为的定性及严重程度等因素,提升至对自然人科澳门元五千元至一百万元罚款,对法人科澳门元五万元至二百万元罚款,且一经发现便会展开相关程序。
为了促使违法人自行清拆,新法新增了鼓励性减免措施,针对上述进行非法工程的处罚程序,倘工程所有人在听证期间,不作申辩且自愿拆卸所有非法工程,可获全数豁免此项罚款;倘若局方对非法工程展开的听证程序有了最终决定,且发出拆卸令,违法者于限期内自愿拆除非法工程,其因进行非法工程之罚款则可减半。然而,法律亦规定此项减免仅适用一次,且违法者五年内再次因开展非法工程而被罚款将被视为累犯,相应的罚款下限将提高四分之一。倘最终没有自愿清拆,则此项罚款不能减免。
不遵守拆卸令方面:违法人若没有遵守土地工务局发出之拆卸令,亦可被处罚,而不遵守拆卸令之罚款是不能被豁免的。其中,自然人可被科处澳门元五千元至二十万元罚款,法人可被科处澳门元一万五千元至五十万元罚款。在此提醒市民,新法规定,不论正进行中或现存之非法工程,倘由政府跨部门展开行动清拆,违法人有可能承担较自愿清拆为高的清拆费用。
除提升非法工程罚款外,法律并新增多种措施以加强打击力度,包括引入刑事责任、在物业登记作附注,以及中止水电供应等。更多资讯,请查阅土地工务局网站(https://www.dsscu.gov.mo/)内“《都市建筑法律制度》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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