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轻本澳自置房屋业主之负担,促进本地地产市场之健康发展及提升税务行政当局工作效率及优化行政手续,特区政府提出修改现行《市区房屋税规章》,按照第1/2011号法律,产生效力条文适用於2010年度房屋收益,摘要如下: 请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