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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起推行 “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 卫生局向医护及工作人员举办讲解会

讲解会由医务主任李伟成医生主持,黄思敏药剂师负责讲解。

为让就诊者对药物治疗有更深入了解,推动安全用药,减少药物囤积家中造成浪费;加强药剂师与就诊者之间的接触和沟通,及早发现就诊者的服药问题,以便适时介入,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从而提升药剂专业服务,卫生局于9月16日起将推行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为此,卫生局早前一连二日针对医护及工作人员举行了二场讲解会。

讲解会由医务主任李伟成医生主持,黄思敏药剂师负责讲解,内容包括9月16日推行分段取药措施的适用对象和取药量、取药时间和手续、妥善保存药物续领凭单、遗失药物及未能亲临取药处理方法等。

1.分段取药适用对象和取药量

分段取药措施适用于免费人士(例如:65岁或以上的本澳居民)和与卫生局签署卫生护理服务的协议机构人士,而自费人士亦可于任一间卫生局处方药物指定药房(又称协议药房)自行分段购买药物;所有口服药皆受分段取药措施限制,医生为就诊者处方口服药物后,若处方量超过120天,就诊者须分次到指定药房领取药物,每次领取90天的药量。

2. 分段取药时间和手续

就诊者第一次取药须在开出处方翌日起计15天且在治疗期内取药,凭处方正本前往任一间指定药房领取90天药量;药房完成调配后,列印下次药物续领凭单给就诊者用于下次续领药物。下次开始取药日期设定为药物用完前15天,日期按较少包装的药物计算。续后取药可凭处方下联、药物续领凭单、澳门居民身分证或卫生局医疗卡,按凭单上的日期前往任一间指定药房续领药物;药房完成调配后,列印下一次药物续领凭单交给就诊者。如此类推,直至领完处方的所有药物。于续领药物时,若凭单注明的预定取药日期已逾期仍可取药,但不会补回逾期未取的药物,超过处方上的治疗期则不可取药。

另外,长者及行动不便人士有需要时可亲临或致电83905140向仁伯爵综合医院社工部寻求协助。

3. 妥善保存药物续领凭单

就诊者要注意妥善保存药物续领凭单,凭单记录了药物总量、是次发药数量及剩余数量,可于凭单注明日期前往任一间指定药房续领药物。若遗失凭单,仍可凭处方正本下联、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卫生局医疗卡取药。

4. 遗失药物及未能亲临取药的处理方法

若因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缺乏药物,须回诊室由医生重新处方补发药物。若未能亲临取药,可由他人代领,只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就诊者的药物续领凭单、处方正本下联、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卫生局医疗卡即可。此外,有需要人士亦可申请豁免分段取药。

出席讲解会的医护及工作人员与讲解者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和提问,并对措施在具体执行细节上提出优化意见,现场气氛热烈。卫生局稍后亦会针对民间团体和社福机构举行专场讲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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