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公众诉求,加强信息的透明度,能源办将藉着电力专营合同生效后的契机,定期公布包括电价、各种燃料价格、产电排放、服务质素指标、停电事故等资料,让公众一同监督,提升各种涉及能源的服务质素和价格监察。相关的资料将按季上载於能源办网站上,同时以摘要的方式通过传媒向公众公布。有兴趣的市民可上网浏览或从媒体上知悉。 根据能源办2010年第4季的统计资料显示,第4季的总耗电量为862.53吉瓦时(不包括垃圾焚化中心自耗电量及私人设施自产电量,下同),同比增加1.32%。其中因天然气发电有所增加,内地输入的电量同比下降11.42%,为603.34吉瓦时;同时,本地产电(指由本地电厂生产的电量,下同)同比增加59.72%,为234.55吉瓦时。 在电力供应比例变化上,第4季的由内地购入的电量占总耗电量的69.95%,同比下降10.06%;本地产电占27.19%,同比上升9.94%。至於2010年全年的购入电量和本地产电的比例为73.16%和24.37%,同比分别上升12.22%和下降12.59%。本地产电比例下降主因是重油成本增加。 因受澳电年度检修工程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气产电量按季减少24.51%至168.34吉瓦时,但同比仍增78.76%;且占本地产电的71.77%;重油产电亦较第3季减少44.39%至66.21吉瓦时,同比增25.68%;仅占本地产电量的28.23%。 电力成本及收费方面,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升影响,第4季的整体电力平均成本价格较第3季增0.97%为每千瓦时(度)0.730澳门元,同比增2.53%。其中,购入电量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732澳门元,重油发电为每千瓦时0.826澳门元,天然气发电为每千瓦时0.685澳门元。此燃料成本不包括其他营运成本,维修及投资回报。 2011年第1季之电力收费调整系数维持2010年第4季水平,为每千瓦时0.31澳门元。考虑到一般居民和中小企的压力,特别调低A组用户的电力收费调整系数为每千瓦时0.28澳门元,而其他组别用户则按实际计算为每千瓦时0.31澳门元。 燃料平均价格方面,参照邻近新加坡的石油供应市场价格的走势,澳门销售的无铅汽油第4季平均零售价格(按日平均计算,下同)为每公升10.10澳门元,较上季升0.58元;而第4季新加坡现货市场平均价格则同样按季上升0.58元。车用柴油第4季平均零售价格为每公升10.96澳门元,按季上升0.48元;第4季新加坡现货市场平均价格则按季上升0.55元。石油气第4季平均零售价格为每公斤12.95澳门元,按季上升0.76元;第4季新加坡现货市场平均价格按季上升1.79元。 此外,在国际油价急涨下,国内成品油批发价格也日益提高。据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信息,广东省在2月份的无铅汽油(国III 97号)批发价格为每公升8.5至8.6人民币,相当於10.4至10.5澳门元。 2010年全年中压电网停电事故为50次,同比减少近2%,其中受外力破坏/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起的事故共26次,占52%;因供电设备故障而引起的事故共24次,占整体的48%。而电力中断时间为17.24小时,同比减少28.97%;受影响客户数目为42,960户,同比减少47%。澳电按照专营合约规定补偿受影响客户的累计金额为25,841.94澳门元。 详细资料可到能源办网页http://www.gdse.gov.mo/chn/GDSE_Pages/stats/figure/en-chi_q410.pdf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