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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教育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教育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为落实精简咨询组织架构及资源整合的施政方针,特区政府制定本行政法规,将 “高等教育委员会”与“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合并为“教育委员会”。

委员会是特区政府制定教育政策的咨询组织,旨在促进行政当局、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集思广益推动教育的发展。

委员会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担任主席,成员由原来两委员会最多共五十九名缩减至最多三十六名,由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委任,任期为两年,可续期。

委员会由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提供行政及技术支援,以全体会议及专责小组的形式运作,并设立高等教育及非高等教育两个常设专责小组。

行政法规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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