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行政长官贺一诚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提出四点希望

行政长官贺一诚出席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首场咨询会(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澳区委员、政法界等专场)

【新闻局】行政长官贺一诚出席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首场咨询会(澳区全国人大、政协、政法界等专场)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26)日就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首场公开咨询会,听取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澳区委员、政法界等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行政长官贺一诚表示,这次修法是今年特区政府施政和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攸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澳门社会的持续繁荣稳定。他就修法向社会各界提出四点希望。

公开咨询会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举行,由行政长官贺一诚、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及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共同主持,就与会人士表达的意见及提出的问题作交流。

行政长官表示,现行《维护国家安全法》体现了澳门特区履行《基本法》第23条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对国家的安全和澳门社会的长治久安,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因应国内外安全形势的深刻变化,国家正受到来自不同领域非常严峻的安全威胁,促使澳门特区要以更有力的安全治理予以防范应对。面对当前如此迫切的国安风险,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积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由之路,为此,特区政府决定启动这次修法工作,通过为期45日的公开咨询,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修法的意见,以更好地回应新时代的总体安全挑战。期望澳门社会各界能够对修法建议积极建言献策,以利修法方案更加完善。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作政策说明时表示,特区政府适时审视了现行《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开展了相关的前期工作,包括深入研究国家安全理论、科学分析现实案例,以及进行了广泛的比较法研究等,过程中得到了中央的关心和指导。期望透过这次全面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可以克服法律现存的问题和不足,使法律能够达至与国家及香港特区相关法律的同等维护水平,使特区履行同等的国家安全标准,从而提升特区统筹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事务的能力,全面预防和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有效防范和遏制外来干涉,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澳门社会持续繁荣稳定。

咨询会上共有11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致认同及支持修法,认为现时是适当时机启动修法工作,随着国内外的形势变化与风险增加,修法有助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对促进国家安全和澳门公共秩序起到积极作用,也有利澳门特区履行宪制责任。

行政长官总结时表示,希望参与咨询会的人士,能够积极向社会各界传达与修法有关的讯息,他提出了四点希望:

第一,深刻认识修法的重要意义。当前,国家和澳门特区的安全面临着新的情况、新的挑战,要前瞻应对各种风险,必须有一部更具操作性、强而有力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作为支撑,使特区能够依法更好地统筹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更有力防范及遏止外来干涉,以及更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目前,特区政府适时修改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确保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更好地符合新时代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充分认识修法工作的挑战。这次特区政府建议的修法内容,是因应今后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发展需要而提出的,不仅前瞻应对趋势,亦针对现实国家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对于本次修法工作,我们要充分评估风险、准确研判形势。

第三,积极发挥引领带动的作用。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特区的宪制责任,也是包括澳门居民在内全中国人民的法定责任,因此,对《维护国家安全法》的修法工作,特区政府定必全力以赴,同时也十分需要社会各界和全体居民的关心和积极参与推动,希望与会人士能够在各自的社会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引领带动所属机构、所联系的社群或团体积极参与、理性探讨,尤其是采取广大居民能够理解、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进行正确的宣传解读,这样才有利于公众明辨慎思、正确理解,最终凝聚广泛共识。

第四,坚决反对一切扰乱和干涉。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关系到国家、澳门特区和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对于广大居民是重要的保障。因此,在修法咨询期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士定必就特区政府提出的建议修法内容大做文章,甚至可能透过鼓动以过激的方式对修法进程加以阻挠甚至破坏。在国家安全这一大是大非面前,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澳门市民敢于反驳和澄清一切针对修法的恶意攻击和不实资讯,更应旗帜鲜明地为推进修法保驾护航,确保修法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行政长官又指出,这次修法是为了确保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更好地符合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澳门特区必须与时俱进及早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好,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更有效地保障广大澳门市民的安全和福祉,更有效地确保国家和澳门社会走得更稳、更好。

约200多人出席了是次公开咨询会,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何厚铧、立法会主席高开贤、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检察院检察长叶迅生、廉政专员陈子劲、审计长何永安、警察总局局长梁文昌、海关关长黄文忠、行政会委员、立法会议员、澳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澳区委员、不同界别社团和协会领导及代表、法官委员会、检察官委员会,以及特区政府各局级官员等。

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咨询期共45日,由8月22日起至10月5日结束。咨询文本已上载至专题网页https://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供市民查阅及下载,市民亦可在咨询会现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咨询文本。

咨询期内特区政府共举办8场咨询会,其余4场的对象分别依次为经济界别、社会文化界别、运输工务界别和行政法务界别,另外3场对象为全澳市民,市民可经上述专题网页或致电88006323报名参加公众咨询会。同时,欢迎各界人士透过信函(邮寄或直接送交)、电话(88006321)、传真(88006322)或电子方式,就咨询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