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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经济界别公开咨询会

特区政府举行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咨询会(经济界别专场)

澳门特别行政区今(27)日就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举行第二场公开咨询会,听取经济界别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会下午3时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举行,近200人出席了咨询会。

公开咨询会由保安司司长黄少泽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长薛仲明、保安司司长办公室顾问曾翔及张国华等政府代表,就与会人士表达的意见及提出的问题作交流。

黄少泽司长表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只有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社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统筹安全与发展,是澳门特区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区政府期望透过这次全面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可以克服法律现存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澳门社会持续繁荣稳定。

咨询会上,共有10位人士发言(包括团体代表),发言者一致认同及支持修法,指出国家安全、社会的稳定及有序运作,是经济发展及工商业活动的前提,认为是次修法及时且必要,多项建议因时制宜,尤其支持将透过非暴力不法手段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纳入惩治;多名发言者关注是次修法如何防范经济安全、网络安全等非传统领域安全风险;建议政府在是次公开咨询期间以至法律生效后,持续进行《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宣传及普法工作;就咨询文本中有关完善“窃取国家机密罪”、增加“一般规定”、增订“教唆或支持叛乱罪”、引入“情报通讯截取措施”、准用现行反洗钱相关法律中的管制银行帐户措施等建议与政府代表深入交流。

政府代表逐一回答与会者提问及作出详细解释,并强调是次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对《维护国家安全法》进行修订及完善,使之成为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中的基础、主干和核心法律,由此派生各安全领域法律配套,以更全面维护国家的总体安全及澳门特区的长治久安。政府将继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法案文本。

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公开咨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间共举行八场咨询会,包括五场业界咨询及三场公众咨询会。三场公众咨询分别于9月3日(周六)下午三时、9月6日(周二)和9月16日(周五)的晚上七时半举行,地点同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会议厅。有意参加的居民可经专题网页(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 或致电8800 6323报名。除参加咨询会外,公众亦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方式对咨询文本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咨询文本除可登入专题网页下载外,亦可在咨询会现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楼、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中区市民服务中心及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地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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