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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9月16日实施 卫生局与民间社团和社服机构举行线上线下专题讲解会

卫生局代表与社服机构工作人员举行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线上讲解会

卫生局于9月16日起推行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日前分别与民间社团、社服机构举行线上及线下专题讲解会。其中线上讲解会由社会工作局协助安排,主要针对社服机构工作人员举办,由仁伯爵综合医院药剂处代处长李志风药剂师主持,黄思敏药剂师讲解,约50间机构派员出席;线下专题讲解会则由仁伯爵综合医院医务主任李伟成医生主持,黄思敏药剂师讲解,并邀请了多个民间社团包括澳门妇女联合总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及民众建澳联盟等的代表出席。

卫生局推行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目的是让就诊者对药物治疗有更深入了解,推动安全用药,减少药物囤积家中造成浪费;加强药剂师与就诊者之间的接触和沟通,及早发现就诊者的服药问题,以便适时介入,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从而提升药剂专业服务。卫生局代表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分段取药措施的四个重点环节。

首先,分段取药措施适用于免费人士(例如:65岁或以上的本澳居民)、与卫生局签订记帐协议机构的员工、持卫生护理证或教育机构职员证人士等,而自费人士亦可于任一间卫生局处方药物指定药房(又称协议药房)自行分段购买药物;所有口服药皆受分段取药措施限制,医生为就诊者处方口服药物后,若处方量超过120天,就诊者须分次到协议药房领取药物,每次领取90天的药量。

其次,就诊者第一次取药须在开出处方翌日起计15天内取药,凭处方正本前往任一间协议药房领取90天药量;药房完成调配后,会列印下次药物续领凭单给就诊者用于下次续领药物。下次开始取药日期设定为药物用完前15天,日期按较少包装的药物计算。续后取药可凭处方下联、药物续领凭单、澳门居民身分证或卫生局医疗卡,按凭单上的日期前往任一间协议药房续领药物;药房完成调配后,列印下一次药物续领凭单交给就诊者,如此类推,直至领完处方的所有药物或领药至下次覆诊。于续领药物时,若凭单注明的预定取药日期已逾期仍可取药,但不会补回逾期未取的药物,超过处方上的治疗期则不可取药。另外,长者及行动不便人士有需要时可亲临或致电83905140向仁伯爵综合医院社工部寻求协助。

第三,就诊者要注意妥善保存药物续领凭单,凭单记录了药物总量、是次发药数量及剩余数量,可于凭单注明日期起,前往任一间协议药房续领药物。若遗失凭单,仍可凭处方正本下联、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卫生局医疗卡取药。

第四,若因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缺乏药物,须到诊室由医生重新处方补领药物。若未能亲临取药,可由他人代领,只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就诊者的药物续领凭单、处方正本下联、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卫生局医疗卡即可。此外,有需要人士亦可申请豁免分段取药。

在上述线上及线下专题讲解会上,与会者之间作了深入的互动交流,卫生局代表详细解答了与会者对措施的疑问,亦听取了在执行细节上的优化建议;此外,卫生局亦将于9月5日与协议药房药剂师进行线上交流会,稍后亦会更新卫生局处方配药服务资讯系统供协议药房工作人员试用。为了让居民能更深入了解相关措施,卫生局今(31)日开通了"协议药物处方分段取药措施"资讯专页 (网址:https://www.ssm.gov.mo/apps1/StagedMedicineSupply/ch.aspx ),居民可透过此专页了解更多分段取药措施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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