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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起全面恢复驾考申请并采用自选考期


交通事务局自9月13日起全面恢复办理驾驶考试申请,各类考试同日起可由考生及驾驶学校协商后自选考期(详见下表),同时简化重考申请手续。

对理论及实习测验不合格且于90天内申请重考(复禀),又或缺席且在15天内申请延期获批之考生,毋须再递交“车辆驾驶员体格及健康证明书”。

局方提醒驾驶学校在办理申请前须先按“驾驶教学之大纲”的规定,编排及计划不同类型之教学,驾驶学校、教练员及考生三方应提早协调意属之考试日期,以免影响驾考申请服务。

为让业界瞭解新安排,局方已于9月7日举行讲解会,业界基本认同新安排。

申请类别

可选之最快考期1

(由申请翌日起计)

不少于25学时之测验2

25天(连续日)

不少于15学时之测验3

15天(连续日)

没有学时要求之测验

5天(工作日)

注︰

  1. 倘最后一天为假期则顺延至紧接的第一个工作天。而提前/延期须按《驾驶考试提前及延期规章》办理申请。
  2. 报考澳门驾驶执照人士申请理论及实习测验。
  3. 根据《驾驶学校及教学规章》第十七条第三款所指之情况︰
  • 具轻型摩托车资格报考A1/A2类重型摩托车
  • 具A1类重型摩托车资格报考A2类重型摩托车
  • 具B类轻型汽车资格报考C类重型汽车

9月13日起可透过以下连结查询上述最新考期︰https://www.dsat.gov.mo/examvacancy/showrs.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