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老旧柴油车资助计划》今起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接受申请。资助对象为首次登记日期在2002年12月31日或之前且尚未取消注册的老旧柴油车车主,但不包括于本年9月13日或之后重新注册的老旧柴油车。
符合资格的车主可向“环保与节能基金”提出申请,申请人收到获批给资助通知后,必须在180日内将老旧柴油车确定运离本澳,并向交通事务局申请取消有关车辆的注册后,方可获发放资助。而为配合控车政策,是次资助计划不强制要求车主在淘汰其老旧柴油车后购置新车辆。
合资格人士可带备申请所需文件,到以下三个地点作出申请:
- 环境保护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是次计划订定淘汰每一辆符合资格的老旧柴油车,按照有关车辆的分类及规格,可获批给的资助金额由澳门元二万五千元至十一万五千元(详见附表)。本局于日前亦已联同相关部门,向车主、回收业界、以及相关社团和环保团体举办介绍会,讲解计划内容及注意事项。
市民可透过环保局网页(www.dspa.gov.mo)、微信公众号或致电“环保热线”(2876 2626)查询资助计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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