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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5)日或之前用完电消优惠,最早10月28日可领取生活补贴


为减轻疫情对居民带来的财政及生活压力,与居民共渡时艰,特区政府推出《减轻因2022年疫情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造成负面影响的生活补贴计划》(下称“生活补贴计划”)。

已获取第三轮抗疫电子消费优惠(下称“电消优惠”)的合资格澳门居民,如在明(25)日或之前已全数用完电消优惠(包括启动金及立减额),最早可于10月28日领取及使用8,000元的生活补贴。

用完电消优惠2个工作天后可领取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将沿用居民选择领取电消优惠的相同方式发放,全程自动化,居民无须重新登记。

如居民透过移动支付工具领取电消优惠,生活补贴将在电消优惠全数用完2个工作天后,且最早于10月28日,自动存入居民相关的移动支付工具帐户内。存入后,居民将收到短讯提示。

如居民透过消费卡领取电消优惠,在电消优惠全数用完2个工作天后,且最早于10月28日,可到全澳逾170个拍卡加值点拍卡领取。

拍卡服务点可于“生活补贴计划”专题网页(https://www.dsedt.gov.mo/subsidy/zh-hant/topup_loc.jsp)查阅。

呼吁居民前往拍卡前查询消费卡余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曾自行为消费卡充值,必须将余额用至10元或以下,方可拍卡领取。

呼吁居民前往拍卡领取前,可于澳门通网页查询卡内余额(https://etc.macaupay.com.mo/Ml-Pt/realname_pc/#/cardInqSp)。如“卡余额”显示超过10元,居民可到商户消费至10元或以下,便可拍卡领取补贴。

居民可按需使用电消优惠

电消优惠使用期至明(2023)年2月28日,在今年10月28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尚未用完电消优惠的居民,可按自身的需要及习惯进行消费,享用剩余的启动金及七五折立减额优惠。生活补贴将在电消优惠全数用完2个工作天后发放。

电消优惠使用期届满后,未用完的优惠款项将会返还特区政府库房。于明年3月2日起,未用完电消优惠的居民可按上述在电消计划所选择的相同方式(移动支付自动注入或消费卡拍卡增值)领取生活补贴。

使用消费卡的居民请注意,生活补贴拍卡增值的最后日期为明年4月28日。

竭诚服务市民多途径查询

如居民对生活补贴计划有疑问,可浏览专题网页(https://www.dsedt.gov.mo/subsidy),亦欢迎在办公时间,按下列途径查询:

1. 经济及科技发展局

电话:6299 8235

电邮: subsidy@dsedt.gov.mo

微信服务号: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服务在线(DSEDTONLINE)

2. 澳门金融管理局

电话:2856 5080 / 2856 5088

电邮: subsidy@amc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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