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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韶关街电单车泊车区增交通辅助标志

交通事务局在氹仔韶关街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辅助标志

交通事务局持续在具条件的电单车泊车区增设式样12a的辅助标志,以引导电单车驾驶者遵守泊车方式,理顺泊车秩序,其中11月4日会于氹仔韶关街增设有关辅助标志,呼吁驾驶者应遵守有关泊车规则。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电单车驾驶者在停泊车辆时,须以垂直并列的方式停泊车辆,否则可被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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