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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居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在外地接种人士尽快登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提醒,经常往返珠澳的居民、外雇和学生等人士留意,自11月5日零时起,如未能出示接种至少1剂新冠疫苗证明的5岁或以上人士,经广东省珠海市或深圳市入境澳门时,须持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已在内地或其他地方接种了新冠疫苗但未将资料登记到澳门特别行政区卫生局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系统内的人士,亦须持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使用自助通关系统,否则,须经人工通道入境以确认新冠疫苗接种记录。

至于在内地或其他地方已接种新冠疫苗,但未在本澳疫苗接种记录系统登记的人士,可于各新冠疫苗接种站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毋须预约。到各接种点登记时须带同资料如下:

  1. 由接种地官方发出的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正本和影印本;如持电子记录者,须将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及连同个人身份资料信息一并截图及列印出来,并在登记时以电子设备出示新冠疫苗接种电子记录以作核对;
  2. 接种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例如入境本澳使用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在内地接种时用“居民身份证”登记,则应带同当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正、副本;又如在外国使用护照接种,则应带同护照正、副本。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尽快接种,预约接种或查看新冠疫苗接种站的开放时间,请登入网站: https://eservice.ssm.gov.mo/covidvac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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