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揭发有公司原高层人员涉嫌串谋其旧下属,获取属原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以利其离职后设立的新公司,以更低收费夺取原公司的相同业务。
廉署接获检察院转介,同时收到一宗关于私营部门贿赂的举报,遂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公司一名原高层人员在退休前,暗中筹备离职翌日便成立业务性质与原公司相同的工程顾问公司,并暗地向原公司多名人员“挖角”,以及对外表明愿意收取较原公司更低的费用,结果成功取得属原公司的业务及工程项目,原公司报称损失超过100万澳门元。
调查又发现,涉案原高层一名秘书早已知悉对方将在离职后自立门户,但仍配合其指示,多次透过公司电邮和手机软件,把属商业秘密的原公司多份文件及讯息提供给对方,还私下为新公司刊登招聘广告,协助对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争夺原公司业务。
廉署认为二人的串谋行为不单违背雇员在职业上的固有义务,亦违反商业诚信的重要价值观。二人涉嫌以共犯方式触犯《刑法典》规定的违反保密罪及《打击电脑犯罪法》规定的不当获取、使用或提供电脑数据资料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