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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至28日曾到过镜湖马路“棠记美食”用餐人士须采取相应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表示,因应本澳近两日新增的输入关联个案,为排除可能潜伏于本澳社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减少病毒在社区内传播的风险,应变协调中心呼吁所有于11月25至28日期间曾到过镜湖马路回旋处的“棠记美食”用餐人士采取以下措施:

  • 11月25至28日曾到“棠记美食”进食早餐的人士,主动透过网上咨询求助平台(https://www.ssm.gov.mo/covidq)、电话(2870 0800)、电邮(info.cdc@ssm.gov.mo)、发短信至6333 7492作出申报,并填写清晰的姓名、联络电话等资料,卫生局疾病预防及控制中心会尽快联络安排相关人士进行检疫和管控措施。
  • 11月25至28日曾到“棠记美食”进食午餐及晚餐的人士,须于11月30日至12月2日进行“3天2检”的核酸检测(即11月30日或12月1日进行第1次、12月2日进行第2次的核酸检测)。

有关人士可透过以下连结预约免费检测:https://app.ssm.gov.mo/specialgrouprnatestbook。自费核检站(必须预约),预约连结为 https://eservice.ssm.gov.mo/rnatestbook。若当天已参与其他类别的核酸检测(包括在珠海进行的核检)不须重复进行核检。若在内地完成核酸检测并已有检查结果的人士,须透过“粤康码”转“澳康码”,及自行确认已成功把内地核检结果带到“澳康码”内,方可作为核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