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最新防疫安排,由2022年12月3日至12月9日,进入检察院大楼及检察院各办事处须遵守以下防疫措施: 1.出示当天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或采样日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倘未能出示,须在现场接受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 2.扫描场所码、出示“澳门健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 3.配戴外科或以上标准的口罩。 敬请市民理解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