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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3/2020号行政法规〈带津培训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3/2020号行政法规〈带津培训计划〉》行政法规草案。

为缓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造成的影响,特区政府持续举办“带津培训计划”,以协助失业人士投入就业市场及提升在职人士的工作技能,为符合归口管理的施政理念及优化培训计划,现透过修改第33/2020号行政法规,对现行的“带津培训计划”作出修订。

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一、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原由澳门基金会负责“带津培训计划”的课程费用及培训津贴改由劳工事务局的预算承担。

二、调整“提升技能导向带津培训计划”中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名义参加计划的要件,包括对没有聘用雇员的自由职业者,不以获退还的职业税金额未达法定上限为要件。

三、调整津贴的发放方式,取消邮寄划线支票的方式,改为主要以银行转帐方式存入受益人的帐户。

行政法规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