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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完成侦查第7届立法会选举一贿选案


廉政公署完成侦查第7届立法会选举一宗贿选案,涉案提名委员会受托人涉嫌向200多名本澳居民提供免费旅游、餐饮及礼品,以收集足够的选民签名,向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递交该组别的提名确认申请表。

廉署经检察院转介后立案侦查,发现该组别受托人与一名导游负责统筹半天游活动,并安排餐饮及派发印有请投该组别一票标语的洗衣液及雨伞等礼品,均由该受托人出资,成功诱使200多名选民在该组别的提名表上填写个人身份资料及签名。廉署调查期间,多人承认透过手机软件或口耳相传,知悉只需在表格上签名,可获免费旅游及餐饮款待,出发观光前还被安排到公共行政大楼合影。

涉案组别受托人、导游及200多名选民涉嫌触犯《立法会选举法》中的贿选罪,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廉署提醒市民,贿选罪最高可被判监8年,不得缓刑,也不得以罚金等其他刑罚代替,居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