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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零时起由香港、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的人士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因应疫情及配合国务院新冠肺炎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新十条〞,在继续和内地对入境人士实施〝5+3〞防控措施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自2022年12月17日零时起,优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的防疫措施,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改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离境限制 (下称〝优化5+3〞措施)。

〝优化5+3〞措施详情可参阅相关指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由香港特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人士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须知〞,以下为该措施的要点:

  1. 登机、登船或登车来澳门时须持有采样日后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准备每人适量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检测包,但无须预订澳门的医学观察酒店,亦无须预缴核酸检测费用;
  2. 入境澳门后,直至入境翌日起计第9天零时前不能经澳门前往内地;
  3. 入境后,〝澳门健康码〞转为红码,在入境口岸接受一次落地核酸检测采样后可离开前往租住的可接待酒店或住所;
  4. 倘入境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 自入境翌日起计连续3天,每天进行快速抗原检测并将结果上载;
    2. 入境翌日起计第3天上载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后,〝澳门健康码〞转为黄码,当天应自行预约社区核酸站进行单样核酸检测,否则〝澳门健康码〞会转为红码;
    3. 入境翌日起计第4天及第5天,继续每天进行快速抗原检测;连续2天快速抗原检测阴性后,〝澳门健康码〞转为绿码;

5. 倘上述过程中快速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澳门健康码〞转为红码,须采取感染者居家隔离措施,详情可参阅相关指引〝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指引〞。

上述调整措施,适用于2022年12月17日或之后入境的人士,及现正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士。卫生局和旅游局将于12月17日有序分批安排相关人士离开医学观察酒店,相关人士亦可自费留在原医学观察酒店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12月17日提前离开医学观察酒店者须实施上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入境和准备入境人士已缴付的医学观察酒店和核酸检测费用,将由相关酒店和核酸检测机构安排退款。

最后,上述调整措施不妨碍目前因应防疫原因而限制某些身份人士入境的有关规定,即目前因防疫原因需要向卫生局申请才能入境的人士仍需作出申请。有关措施将在近期根据防疫需要作出调整。而持中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人士,如入境后需前往内地,则可申请逗留期延长至入境翌日起计第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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