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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30)日起更新捐血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及注射疫苗后暂缓捐血的措施


卫生局表示,今(30)日起更新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及注射疫苗而暂缓捐血的措施:

  1. 一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于症状消退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结果14天后可捐血;
  2. 接种灭活或mRNA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不影响捐血。

虽然目前未有证据证明新型冠状病毒可经输血传播,为确保本澳的血液安全,若捐血者在捐血后两周内确诊感染新冠病毒,或出现发烧、咳嗽、乏力、肌肉酸痛、腹泻等相关征状,应马上通知捐血中心(办公时间电话:28286699;非办公时间电话录音:28752521),并请尽快就医。

由于近期到捐血中心捐血的人数大幅减少,为保障本澳病人对输血服务的需求,维持血液供应的稳定,捐血中心更加需要居民的支持,主动到捐血中心捐血。而捐血中心亦已做好减低相关病毒感染的预防措施,包括定时消毒和清洁服务地点的设施。有意捐血的居民,可预先在捐血中心网页 https://www.ssm.gov.mo/cts/blook-ser/preson-make,预约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