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澳警方侦破一宗以“练功券”冒充纸币进行换钱诈骗的案件,并将一名涉案的内地男子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嫌犯涉嫌以协助被害人将人民币兑换成港元为藉口,诱使被害人将巨额人民币转入其户,其后,嫌犯将印有“练功券”字样的道具纸钞交予被害人,从而令被害人损失折合为十万港元的人民币款项。
经初步侦查,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及第3款,结合第196条a项规定及处罚的“巨额诈骗罪”,倘罪名成立,行为人可被判处至最高五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考虑案件的严重性质及行为人极有可能被判处实际徒刑的犯罪后果,为避免嫌犯逃离本澳、继续作出相同性质的犯罪行为和扰乱诉讼程序以及社会安宁,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
近日,随着本澳的通关政策逐步放宽,入境旅客的数目逐渐回升,相应地,以“练功券”进行诈骗的案件亦有重新出现的趋势,为此,检察院提请市民及旅客,应在合法的金融机构或找换店兑换货币,以免遭不法份子蒙骗招致财产损失,甚至被牵连至其他犯罪活动之中。倘怀疑有诈骗行为发生,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藉以共同打击相关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