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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东停车场的预约规定和收费


为进一步便利参与「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计划」,驾驶轻型汽车经港珠澳大桥来澳之人士,交通事务局修订《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东停车场之使用及经营规章》(简称:东停车场规章)中有关的预约规定和收费。

驾驶者使用东停车场的预约规定,调整为于拟使用日起计最多三十日前开始及最迟于拟使用的泊车时段一小时前进行预约登记;而可预约的泊车时段调整为三个,分别为凌晨零时零分至上午八时前、上午八时至下午四时前,以及下午四时至翌日凌晨零时零分前;由于准许泊车的期间上限为连续八日,因此同一车辆可登记一个或多个但最多不超过连续二十四个的泊车时段。

收费方面,已事先登记预约之车辆,按登记时段泊车期间的费用全免;但当事先登记的时段届满后,继续停泊所超出而未有登记的泊车时间,每个泊车时段或不足一个泊车时段的收费为澳门元一百八十元。

东停车场规章同步修订了车辆再次进场和取消预约的相关规定,车辆仅可在已登记的时段内进入东停车场,且一旦离场,服务随即终止;如同一车辆需要于同一泊车时段内再次进场停泊,需于离开停车场起计一小时后,且于再次进场前最迟一小时,重新预约所需泊车时段。另外,如取消预约,最迟需于登记时段前一小时作出,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取消预约,若车辆于三十日内累计两次没有使用已登记的泊车时段而又没有取消预约,将会被暂停预约或使用东停车场泊车服务十五日。

上述修订安排,已于今日(30日)刊登于特区公报,并自公布翌日(31日)零时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