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本澳与内地警方采取联合行动,侦破一宗怀疑涉及有组织犯罪、不法经营赌博及清洗黑钱的案件,案中查获十五名涉案的本澳人士,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集团主脑涉嫌伙同内地、本澳和台湾地区的多名涉嫌人组成跨境犯罪集团,彼等设立博彩网站经营不法赌博,并同时收受外围足球投注。为逃避警方侦查,相关犯罪集团更涉嫌透过多种不法途径清洗其取得的不法收益。
经初步调查,上述十五名嫌犯分别涉嫌触犯下列法律:
- 第6/97/M号法律《有组织犯罪法》第1条第1款及第2条第1款至第3款规定及处罚的“黑社会罪”,最高可处十五年徒刑;
- 第8/96/M号法律《不法赌博》第1条第1款规定及处罚的“不法经营赌博罪”,最高可处三年徒刑;
- 第2/2006号法律《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第3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及处罚的“清洗黑钱罪”,最高可处八年徒刑。
经对上述十五名嫌犯进行讯问,考虑相关犯罪对本澳治安及博彩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为防止相关嫌犯逃离本澳及扰乱案件的侦查程序,刑事起诉法庭法官接纳承办检察官的建议,对案中四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并对其余十一名嫌犯分别采取提供担保、定期报到及禁止离境等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将对案件继续展开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