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内地男子涉嫌藉非法兑换货币为由,对另一名男子实施抢劫,及后,涉案人被警方截获,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嫌犯涉嫌来澳进行非法兑换货币活动(坊间俗称“换钱党”活动),当日,嫌犯约被害人在本澳某酒店房间进行非法兑换,交易期间,嫌犯使用烟灰盅击伤被害人头部,并取去约五十万港元现金;随后,嫌犯在某押店将约三十八万港元现金换成人民币并汇款至其内地银行账户。
经初步侦查,检察院以《刑法典》第204条第2款b项,结合198条第2款a项和第196条b项规定的“加重抢劫罪”对嫌犯立案侦查,倘罪名成立,行为人可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徒刑。
经对嫌犯进行首次司法讯问,考虑嫌犯所涉暴力犯罪对社会安宁造成的严重影响,为防止嫌犯逃走及继续作出相同犯罪的可能,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
近年,涉及“换钱党”的犯罪案件在本澳时有发生,根据本院统计资料,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检察院以诈骗罪立案1536宗,提出控诉140宗,当中涉及“换钱党”的控诉案件有58宗。
随着本澳防疫政策放宽和入境旅客的大幅增加,涉及“换钱党”的犯罪活动极有可能呈上升趋势,为此,检察院提请市民及旅客,应在合法的金融机构或找换店兑换货币,避免因非法兑换货币蒙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倘怀疑有相关犯罪行为发生,应尽快向警方或检察院检举,共同打击相关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