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邻埠一部电影引起社会热议,当中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和其个人资料依法受保护的权利问题。通过讨论,不少人士正逐步纠正个人资料权利(Data protection rights)即简单等同私隐权(privacy rights)的过时观念,建立起前者包括但大于后者的正确认知。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个资办)也呼吁社会各界更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权利,共同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
在个人资料保护范畴,依法处理和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一直是一个重要议题。2021年生效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将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即港澳所称个人资料)定义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走在世界前列。一般而言,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其个人资料受保护的资料当事人权利。在其心智未完全成熟时,其父母或监护人等可依法代表其行使部分权利,但并不因此而剥夺其合法权利。当其心智逐步成熟,尤其是踏入成年之后,社会各界应尊重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依法行使各项当事人权利的意愿,包括调整其同意范围的意愿,避免出现非法或不合理地侵犯其个人资料(包括私隐)的情况。
个资办在过去一直和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社会服务界等紧密合作,共同倡议和致力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提升未成年人的资料保护意识。在过去数年,个资办制作了《保护儿童个人资料亲子共读手册》、《智保私隐个人资料保护教材套》等宣传教育资料。在2022年,个资办更顺利完成一项专项行动,协调全澳非高等教育机构(学校)重新检视保安录像监察系统事宜并依法履行通知登记义务。个资办也将进一步与各界加强合作,制作相应的宣教材料和指引性文件,继续加强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
在社会热议有关电影与社会问题的时候,疫情远去经济复苏,社会处理个人资料的活动逐渐增加,需要处理大量的未成年人个人资料。为此,个资办呼吁社会各界更进一步关注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权利,并作出以下建议:
- 建立起未成年人才是其个人资料的当事人的正确观念,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尊重其权利,适当尊重其不同时期的不同意愿;
- 对于刚刚踏入成年阶段的青年人,应以关心、鼓励和尊重的态度处理其提出的行使资料当事人权利的主张,依法、合情、合理地作出应对;
- 在澳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下,以严肃、谨慎的态度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并可以更前瞻地参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按敏感资料的方式来处理未成年人个人资料;
- 协助未成年人了解保护个人资料的重要性,从小认识自己的个人资料权利,建立正确的观念,逐步学习掌控自己个人资料,并培养其尊重他人私隐,尊重和保护他人个人资料权利的意识。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事宜,欢迎浏览上载于个资办网页的小册子( https://www.gpdp.gov.mo/zh_tw/platform_school.html );如教育机构有意向个资办申请讲解会,欢迎于个资办网页下载申请表格,或致电2871 566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