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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放置“外卖箱"须遵守《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


在摩托车尾上捆绑或放置非固定的「外卖箱」属运载物品,须遵守《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其中,根据《道路交通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运载的物品不得影响驾驶、对人或物构成危险,又或影响交通,否则,可被科处罚款澳门元600元。根据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统计资料显示,2022年检控摩托车危险载货合共242宗,当中127宗涉及外卖摩托车。

交通事务局及治安警察局重视外卖车手的驾驶安全,过去曾向业界提供有关道路安全的讲座和宣传,并将持续与外卖平台沟通,在修订《道路交通法》的过程中,共同探讨有关运载物品的规范,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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